2002年10月07日
忘記
遇上一個人,或許,需要一分鐘的時間;喜歡上一個人,或許,需要一小時的時間。愛上一個人,或許,需要一天的時間;但要忘記一個人,卻需要用上一生的時間。
每當你以為可以忘記一個人,或明知和她沒可能。
但每當你看見她時卻偏偏有種微妙的感覺,叫你不停地等。
當你開始忘記一個人時,卻發覺像已愛上另一人。
但又覺得唔係鐘意她,但又會因她而唔開心。
但究竟係愛她或愛她呢?
愛一個人可以永恆嗎?我都唔知..........
但係我知道愛一個人很辛苦,特別是愛一個唔愛自己的人.....
但你可能忘記她嗎?
可以,但絕不容易!
有人說專一是對一段愛情的重視,,但我認為,對一段沒結果的愛情專一
只是對自己的殘忍和傷害!!!
但係可以一下忘記嗎?
唔知,但我會賞試~~
但你在我心中依然最重要
要忘記愈難忘記。真正忘記一個人,絕非強迫自己別再想他、念他。
至此才醒覺原來記憶留在心底,有時候也是一種包袱。當有天能將痛苦表面化,只將它看成是生命及回憶的一部分,那麼痛苦便已不再是痛苦。
為什麼要那麼痛苦地忘記一個人,時間自然會使你忘記。如果時間不可以讓你忘記不應該記住的人,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甚麼意義?
思念只是一種習慣,就習慣一下不去思念任何人吧。
一個人自以為刻骨銘心的回憶﹐別人也許早已經忘記了。
要忘記一個人,是不容易的事
始終那個人都是出現過在我們的歷史
愛神會說
今天的你,努力的做好自己
重新開始過新生活
重新認識新的人和事
記著自己努力去生活
漸漸
你對她的感覺就會消去
你的心,就會舒服一點
或許不能忘記
卻可以將一切化淡
有時要忘記一個人比掛念一個人更難
有時候勉強自己去忘記一個人, 反更日日夜夜的惦著他
忘記一個人,是最容易的事,身邊的阿貓阿狗,
隨便愛一個,便可以忘記他。忘不了,是因為你不想忘。
我們無法忘記一個人,往往不是因為對方有多麼難忘,而是因為
我們有多麼依戀和執著。當你執著,連時間也要向你投降。
怎樣可以忘記一個人?
人本來就是最擅於忘記的動物。你根本不用害怕自己無法忘記一個人。你早晚會把他忘掉。當然,你不會完全忘記他。到了後來,你只有往事的輪廓,細節已經模糊了。
你記得兩個星期前的周末,自己在哪裡吃飯嗎?
你記得初戀男朋友的生日嗎?
你記得你中學時最要好的一個同學的生日嗎?
你記得你在小學六年級時在別人的記念冊上寫過些甚麼嗎?
你說:「你太挑剔了!這些事情當然不記得!」
不是我挑剔。人生本來就是一個不斷忘記的過程。
即使沒有患上老人癡呆症,我們也不會記得所有事情。
你現在忘不了他,因為你還沒有愛上別人。當你愛上別人,你會漸漸把他忘記。
你說:「不!不!不!我絕對忘不了他!」
是的,愛意永在。然而,記憶已模糊,生活還是要繼續。往事,在煙波裡,愈來愈遠了。
你知不知道 思念一個人的滋味
就像喝一杯冰冷的水
然後用很長很長的時間 一顆一顆流成熱淚
你知不知道 忘記一個人的滋味
就像欣賞一種殘酷的美
然後用很小很小的聲音 告訴自己堅強面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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