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年05月13日
分手
分手有很多理由。
「第三者」是最多人用,但又最令人傷心的理由。
因為「第三者」除包含了「被拋棄」的意思外,亦包括了「不忠」、「錯誤的信任」、「比較」、「輸」。
其實應該這樣說:「第三者」衹是分手的導火線。
戀愛的最初,大家都是「大近視」,看到的就衹有身邊最親近的一個人。矇矓中那個人是完美的,沒有半點瑕疵。當然,大家不得不承認人是有缺點的。日子久了,看得清楚,缺點便會浮現出來。
缺點並不是壞事。這衹代表大家認識得更深,關係更親密,有機會讓大家互補人生上的缺憾。戀愛中,缺點就像沙灘上的一粒沙,微不足道,卻能讓戀人們印出一雙雙浪漫的足印。
然而,人是善忘的,很快我們便忘記了自己如何被寵愛,沒有了對方的提醒,「上班」變成了「工作狂」,「關心」變成了「管束」,「細心」變成了「過分敏感」,「可愛」變成了「扮無知」……
沒有了愛,缺點成為了眼中的一粒沙,不論它有多細小,亦衹會帶來痛楚、眼淚。
「我要把沙粒弄走!」
當遇到一個替我們將眼裡的沙放回沙灘上的人,第三者便出現了。這時我們總能找來一千個理由,與舊愛說再見。
分手的人都喜歡問理由。彷彿知道了,會比較心安。彷彿有了理由,便有抗辯的根據。彷彿有了理由,便有扭轉敗局的立足地。
是第三者嗎?我會比他對你更好!
是我太沈迷於工作嗎?讓我給你更多時間!
是你太累了嗎?讓我給你多點空間,衹要你不要離開!
是大家性格不合嗎?我改,我改,我改……
然而,沒有人會去接受,分手的直接理由,並不因為你有甚麼缺點,也不是因為你有甚麼做得不妥當。
分手的理由,永遠衹有一個──不再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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